贴一些我学到的一点知识,供楼主参考!!
要纠正错案,务必要做到“三必须”:
一、 必须要有证据证明确实是错案
法律讲究证据,但有了证据,只是迈出了第一步。
二、 法律水平必须胜过法官
法谚云:“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但在错案中,执法人员利用法律技巧忽悠当事人,申诉的过程也就是他们寻找理由辩解的过程,与公平正义无关,完全可能颠倒黑白,甚至强词夺理。法官不给当事人法律,当事人必须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给法官法律,只有法律水平胜过了法官,才能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三、 必须将错案彻底曝光
能够驳倒错误裁判,并不等于就能纠正错案,枉法者是不会轻易认错的,他们不惜利用各种手段阻止纠正错案。
对于楼主反映的事情,个人认为既不涉及国家秘密,又不涉及个人隐私,不必要用化名,使用真实姓名,影响会更大,社会效应更加明显。
最后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部门不要责怪投诉人不“和谐”,曝光前肯定都深思熟虑,经过多次思想斗争,受害者是有冤无处诉,才不得不将错案彻底曝光,不到实在走投无路,基本上不会出此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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