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楼主: 大别山

河塌土地纠纷引发, 这个,可能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25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家违约,还跑到吴家地盘去闹事打吴家人,故意弄点事出来,大捞一批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5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德子 发表于 2012-10-25 21:13
王家确实是黄畈村一霸。他大儿子前好几年向毛岭信用社借了几万元,到现在连本利欠十几万元,王家公开叫嚣 ...

确定是黄坂的吗? 有/请/河/塌/派/出/所/所/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6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flycloud 发表于 2012-10-25 23:21
确定是黄坂的吗? 有/请/河/塌/派/出/所/所/长!!!!!!

这个,可以确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6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楼主,我不是什么内部人士,只是曾经因为自己身边的事和身边的人才偶然与这些人打过交道。对他们算是有了比较多的而且比较深入的了解。看了楼主的帖子,很多地方感觉与自己曾经的经历是何其相似。

很多时候,我们常常因为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总觉得与自己无关,不必要去趟这个浑水。殊不知,唇亡而齿寒,今天张三有事咱不管,明天李四有难咱不帮,等到后天灾难降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可能就只有坐以待毙了。典型的例子就是楼主所说的刘王徐这几个人,昨天他们在我身边就是这样做人这样办事的,今天他们在吴某事情上还是如此,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假如再不干预,我有一百个理由相信他们明天还是这个样子的。我很触动于帖子里的这句话:今天,他们可以这样对待一个六十岁的平民百姓吴某,下一个倒霉的是谁呢?谁可以保证不是你,也不是我,也不是我们的家人和亲戚朋友啊?

惩罚罪恶,弘扬正气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神圣天职,不仅仅是为了帮助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当事人,其实,也是保护我们自己,是为了我们自己能生活在一个更加和谐,更加健康,更加积极向上的美好家园之中。

宿松是我的家乡,那里有我的父老,有我的乡亲,我虽身在外地,却时刻关注她,希望她一天天发展上去,一天天美好起来,净化宿松、建设宿松是我们每一个宿松人义不容辞的职责。


点评

说的好,再不干预,吴老爷子的今天,就是你我的明天!{:5_233:}  发表于 2012-10-27 07: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6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案非要闹大不可,最好搞到中央,看还有人能开后门不?不相信就没有一个公道。道路不平旁人采,现在是道路不平没人敢采,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6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RE: 河塌土地纠纷引发, 这个,可能不?

此贴文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说理到位,通读全文没有发现破绽,所述事实应当真实可信,定是出自高人之手,值得收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6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俗话说得好,和气生财。希望有关政府能做到公平公正,受到威胁应求助法律支援,解决问题。和平共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6 17: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兹润 发表于 2012-10-25 08:54
支持你,不过桐城的三尺巷可以去看看,双方能让点就让点吧,和气生财。

现在不是让的问题,人家要敲诈你,你让的了吗?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点评

对于敲诈者而言,让不是办法, 毛大爷曾经教导我们,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  发表于 2012-10-27 07:5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6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能还百姓一个公平,希望大家能多多关注,能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6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打个通俗的比方,甲乙丙三个人在路上行走,均遇到疯狗追咬。甲某自己跳入水中或爬上大树使疯狗不能靠近,乙某则用手推脚踢等方式进行防卫,疯狗几次进攻均被挡回,丙亦用手推脚踢,疯狗虽被丙某打得多处受伤却仍然顽强进攻,直至筋疲力尽才停止其攻击行为,然后退却,乙某乘势继续追打之。在这里,甲属于消极性防卫,乙属于积极性防卫,丙的行为在疯狗停止攻击行为之前也是积极性防卫,只有后来继续追打才超过了防卫限度。”
这个比方不对,要将疯狗打死为止,

点评

确实应该打死,为民除害,替天行道。  发表于 2012-10-30 20:38
喊故意伤害的,要一块收拾  发表于 2012-10-28 14:3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5-5-1 05:25 , Processed in 0.04494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