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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开展涉职务犯罪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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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1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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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上午,宿松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职务犯罪案件。宿松法院全体干警以及县直各部门公职人员200余人现场旁听或通过视频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敲响纪律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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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拉开帷幕。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结合控辩双方举证质证,依法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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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还原了五名被告人如何从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底线的全过程。旁听人员认真聆听,在“一念之差毁终身”的沉痛教训中深受触动、躬身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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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次触及灵魂的理想信念教育,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人让我内心深受震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案为鉴,把看在眼里的教训化为刻在心底的警醒,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以实际行动维护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庭审后,一名干警深有感触地说道。
发表于 2025-7-1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名干警···”是指法官或者是指法警,令人感到疑惑,因为只有法官才有裁判权,决定着司法裁判的公平与否,而法警,仅仅是执行法庭纪律、配合法院执行局执行生效裁判,据此可见,法警并不能影响、左右司法的公平与否,因此,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所以,如果“一名干警···”是指法警的话,其逻辑性就显得错误了。
     就这场所谓“零距离”警示教育课而言,显然,针对法院那些独任制法官才应当具有警示、教育作用:
     对那些人情案、关系案、“打招呼案”,就是考验独任承办法官们试金石,而本案旁听法官们从中应当吸取教训的,并不是如楼主所称的“纪律警钟”,而应当是“法律警钟”,因为一旦犯课,则要被判刑,而不应当是受到纪律处分而已;可惜,“以纪代法”,在现实中,已经成为法官中的犯课者死里逃生的救命稻草;而此,就助长了法官队伍中的少数人视法律为儿戏、胆大妄为的胆子、更成为司法腐败屡禁不止的深层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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