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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亮晶晶

请许岭镇政府还被打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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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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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里我昨天去过,水污染严重,影响湖区渔民用水、饮水,天然鱼资源别破坏了,希望相关部门要做一次认真勘察,保护水资源和我县鱼资源迫在眉睫,恢复湿地刻不容缓。至于打人者事件有待公安部门、湖区管理者、当地群众、调查取证,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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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立案,肯定按照程序来处理!事情发生都要自我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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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公安机关已立案,就静等结果吧,理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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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产局也应该出来声!当地村委也该出来协助,不要在中间息事宁人!认清自己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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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水面国有,使用权合法吗?湿地保护三年国家损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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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加快推进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11月8日上午,县政府专题召开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2016年项目实施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县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赵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金玉主持。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全县有项目实施任务的24个部门、乡镇和单位,与专项实施有关的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招投标监管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县环保局作了《关于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2016年实施方案项目安排情况的汇报与说明》、《关于2016年黄大湖生态保护项目实施注意事项的说明》,县财政局作了《关于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县环保局在说明中对已安排于今年实施的六个大类28个具体项目的前期准备与任务分解,逐项作出了说明。县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了强调。

    在所作说明的基础上,专项实施组织协调单位、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针对项目前期准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围绕项目顺利和加快实施,进行了现场工作对接和协调。对其中的重要和不明事项,由县政府领导当场作出了决定。

    金玉在会上指出,为加快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去年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亲自担任组长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专题召开了项目实施推进会,今年更进一步,在项目全面启动实施的阶段就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和协调,以期达到早抓主动的效果。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时间紧迫感,加快工作节奏,形成项目实施快速推进的工作态势。

    王赵春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今年国家下达3个多亿的项目资金,是对我县前段工作的肯定和支持,给了我县难得的政策机遇,这项工作必须切实做好。二是加快推进。要加强领导推进和统筹推进,树立全局意识,专项是由环保部门牵头申报的,生态环保的任务是大家的,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当抓好落实。三是加强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查,做到项目实施前2个月调度一次,实施中一个月调度一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会议明确的任务要求,将工程实施的时序进度分解落实到时间节点。将会议明确事项整理形成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实行挂图作业、逐项追踪、见到成效。  (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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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16-11-13 20:36
据我的了解,当时在场的哪里有一百多个人。而且,明明是你爷爷挑衅在先,你还强词夺理扭曲事实。钓鱼的人那 ...

在法治社會上,我們嚴重譴責暴力, 先動手打人就是不對! 更何況那們多人圍毆 如果扭曲事實教唆者與打人者為何不出來說明釐清事實真相 我想這樣的打人事件 應該不只一次吧! 這些事你心裡應該更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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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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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5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对网友“熊亮亮”在宿松百姓论坛发表《请许岭镇政府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帖文的回复


    2016年11月6日13时56分,宿松县公安局许岭派出所接110指令:许岭镇大官村熊大屋有人打架。接警后,许岭派出所迅速处警。经初查,2016年11月6日13时许,养殖承包企业“大龙公司”巡湖人员巡湖至许岭镇大官村沙湾湖水域时,发现熊志高、熊亮亮祖孙二人在该水域进行垂钓。巡湖人员在收缴渔具时与熊亮亮等人发生揪打,熊亮亮被打致伤。2016年11月7日,许岭派出所将案件移交水上派出所处理。
    案件受理后,水上派出所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委托法医进行伤情损伤程度鉴定。由于办案(例如伤情鉴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请当事人予以理解。我们一定会依法公正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当事人也可直接与我们联系,随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谢谢!

                        宿松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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