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松县教育局党组文件 党组〔2012〕17号 ★ 2012年宿松县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积极适应我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学科教师需求不断增长的需要,努力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的均衡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城区部分学校选调一批紧缺学科教师,现就2012年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调范围 2012年选调教师的城区部分学校为:宿松中学、宿松二中、花凉中学、实验中学、城关初中、韩文初中、破凉初中、实验小学、松兹小学、城关小学和孚玉中小本部等11所学校。 二、选调原则 (一)编内选调。进人学校要根据本校专任教师的紧缺状况,在学校编制空额内,向县教育局申报学科进人计划,非紧缺学科不得做进人计划,满编或超编学校不准调入教师。 (二)凡进必考。选调采取笔试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试教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60%、试教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笔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试教由进人学校分别组织,县教育局予以全程监督。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试教内容为报考学科的相关教学知识。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每位评委试教评分原则上控制在60分至90分之间,超出控制分数范围应作具体文字说明。 (三)平行流动。严格按照报考教师的现所在岗位,对应报考相应的岗位,即幼儿园教师报考幼教岗位、小学教师报考小学岗位、初中教师报考初中岗位、高中教师报考高中岗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初中在编在岗教师,可选报高中岗位。宿松中学、宿松二中、实验中学、城关初中、实验小学、松兹小学、城关小学,孚玉中心小学本部及下属弹山小学、蒋圩小学和城西小学,五里中心小学本部及下属金龙小学,破凉中心小学本部及下属油榨小学,均不得推荐教师参加本次选调考试。 (四)控制总量。为保持全县教师队伍的稳定,既要控制进人学校的选调计划,又要控制调出学校的推荐人数。各校推荐人数均不得超过本校教职工总数的相应比例(小学3%、初中4%、高中6%)。另外,花凉中学的推荐比例为4%;韩文初中、五里初中和破凉初中的推荐比例为3%;五里中小、破凉中小和孚玉中小的教职工总数不包括其所属控制推荐学校的教师数;鉴于今年没有安排许岭职中和王岭职中的普高招生计划,上述两所学校学科专任教师相对富余,在规定推荐比例的基础上,许岭职中和王岭职中分别增加6个和4个推荐名额。 (五)岗位管理。报考教师一经调动,即与原学校聘任关系自行解除,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参加调入学校的岗位竞聘,若在调入学校没有竞聘到原聘岗位等级,只能按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调入学校现有空缺岗位情况见附件《2012年宿松县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计划 2012年城区部分学校教师选调计划共63名,其中高中20名、初中22名、小学21名(含幼教2名)。具体学科情况见附件1《2012年宿松县部分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我县在编在岗的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包含初中、小学局管干部和高中一级机构干部); 2、在现任教学校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即自2009年9月及以前至今一直在现学校任教); 3、具有规定的合格学历且持有相应教师资格:高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对应报考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对应报考学科的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对应报考学科的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适应任教学科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申请或推荐调动: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为不合格等次的; 3、纪律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五、操作程序 (一)宣传政策 各地各校积极做好教师选调工作的政策宣传,在学校公告栏内张贴选调公告,推荐学校还应告知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到学校公告栏或宿松教育网查阅选调公告。推荐学校务必于8月3日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个人申请表》和《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学校推荐表》。 (二)个人申请 凡符合报考条件且要求调动的教师须于8月4日下午6:00前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考的教师须向学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其它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相片2张。 (三)学校推荐 1、制定方案。推荐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尤其要根据本校学科专任教师状况,研究制订出科学合理的推荐方案。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含3个)的学校,每一学科推荐对象不得超过1人;推荐名额在3个以上的学校,每一学科推荐对象不得超过2人。紧缺学科教师一律不得推荐。 2、资格审查。根据公告规定的“选调原则”和“报考条件”,对申请调动的教师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律不能作为推荐对象。 3、确定推荐对象。在规定的学校推荐人数限额内,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报考教师名单。推荐报考教师填写《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个人申请表》,每位报考教师只能选报一所学校,根据所持有效教师资格证报考对应的学科,且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门学科。 4、推荐上报。《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学校推荐表》由推荐学校统一填报,且须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报名受理 1、推荐学校须派专人将《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学校推荐表》、《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个人申请表》、推荐教师的相片、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于8月7日下午6:00前统一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任何个人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2、所有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均为2:1。凡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学科岗位,则按报名人数调减直至取消该学校岗位的选调计划。 (五)组织考试 1、笔试 (1)参考教师务必于8月1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8月15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参考教师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试教 试教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进人学校负责告知。 (六)选调教师确定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校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初定选调名单。 2、若切线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按下列顺序取舍: (1)试教成绩高者优先; (2)获得有关综合性表彰优先【优先顺序:a省、部级及以上(层次高者优先);b市政府;c省教育厅;d县政府; e市教育局;f县教育局】; (3)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先(层次高者优先); (4)报考教师身份证年龄大者优先。 3、初选名单确定后,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审定选调结果,并将拟调教师名单在宿松教育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农村学校校际间教师调配工作 农村学校(不含前述11所纳入选调范围的城区学校以及五里初中,孚玉中心小学下属的弹山小学、蒋圩小学、城西小学,五里中心小学本部和下属金龙小学,破凉中心小学本部和下属油榨小学)校际间教师调配按县教育局党组[2010]34号文件执行。要求在农村学校校际间调动的教师务必于8月18日前将《农村学校校际间教师调动申请表》(见附件2)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原已递交调动报告的教师也必须填报此表),逾期未报,不再受理。 (二)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了重大贡献的教师,按照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奖励相关规定和《宿松县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松教[2010]16号)执行。 七、调配纪律 (一)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按程序做好选调期间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严禁超比例推荐报考教师,严禁违反局党组[2010]34号文件精神,私自借用公办教师。 (二)县教育局党组确定的正式选调教师,按局党组[2010]34号文件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一经调动,选调教师应及时在调入学校聘任,并按新聘岗位转移工资关系。 (三)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发现选调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涉及选调教师,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对涉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涉及参与组织选调工作相关责任人员从严处理。 八、本意见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附件: 1、2012年宿松县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 2、农村学校校际间教师调动个人申请表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抄送: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宿松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7月31日印发 主动公开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