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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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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男子同女子吵架,气急之下骂女子是“狗”。

女子将其告到法院,法官判男子向女子道谦。

男问法官:“称呼女士是狗就有罪吗?”

法官答:“是的。"

男又问:“那称呼狗为女士有罪吗?”

法官答:“没有。”

男子走到女子面前彬彬有礼地对她说了一句:“对不起,女士。”:lol
发表于 2011-4-28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淆逻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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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变相的骂了那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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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手过招!勿庸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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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骂人不吐脏字的高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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