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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电瓶车相撞 一颗门牙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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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宿松九成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了解,近期原告与被告骑电动车时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原告门牙断裂,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全部责任。事后,双方因赔偿金额有较大分歧,起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庭审后,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未进行裁判,而是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向双方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治疗费用、因果关系等因素进行法理分析。
      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合意: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7000元,并当场通过转账的方式履行。原告确认收款后,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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