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佐坝乡振昌村洪某像往常一样,将养殖的3头山羊牵到远离村庄的一处山林放养。为防止山羊走失,他把系在每只山羊鼻子上的缰绳都拴到松树上。中午时分,他去山林准备将山羊全部牵回家时,发现3只山羊都不见了,他发动亲友找遍了山林及附近田野、村庄,却怎么也找不到。 佐坝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地点进行勘查,初步认定该三只山羊系被他人解开缰绳后盗走。在民警开展深入调查期间,该所陆续接到6起这类报警,其中辖区新建村万大组张某家,一次就有8只山羊被盗。 民警调取境内所有交通主干道的监控录像,经筛查,一辆无牌摩托车进入侦查视线。民警发现该摩托车曾多次在案发时段出现在辖区振昌村、梅园村、新建村等地交通干道上,每次摩托车上都是载着两名年轻男子。民警分析该两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后,佐坝派出所会同刑侦大队采取“以车找人”的侦查方法,根据视频资料获取的嫌疑摩托车图像,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案发重点区域找群众进行辨认,很快得知该该摩托车系在新建村袁屋组从事山林承包生意的陶某的,陶某老家在广西,有盗窃前科。民警立即赶到陶某在新建村袁屋组的住处,当场在其租住的民宅内发现该摩托车,但陶某不知去向。民警通过走访当地村民,获悉陶某于12月4日下午乘车回广西老家了。 办案民警在县局情报大队协助下,通过调取网上购票信息,发现陶某从网上购买了12月5日中午从江西南昌至广西南宁的高铁车票。随即,办案民警同南昌高铁公安取得联系。当天中午,南昌高铁公安将陶某抓获。当天下午,办案民警赶赴南昌,将陶某从南昌押解回宿松。 经审讯,陶某交待,从10月21日至11月30日,他伙同老乡刘某骑摩托车,通过事先踩点,对放养在佐坝乡振昌村、新建村、梅园村等地,无人看管的山羊伺机实施盗窃,然后将盗窃的山羊低价卖给在宿松县城从事农产品生意的周某。期间,共作案18起,盗窃山羊51只,涉案价值达3万元。12月5晚上,民警又将周某抓获归案。 12月6日,犯罪嫌疑人陶某、周某分别因涉嫌盗窃罪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漏网的刘某正在追捕之中。( 孙春旺 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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