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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1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众所周知,那个知识广泛的路遥与我就江礼勇死亡一案进行了令人有些厌烦的多次辩驳,论战;且从目前看,是乎还没有停息的迹象。人们可能要问:这是什么原因?
    据我所见,我认为:
    1,在就被告西南医院对江礼勇生前的错误治疗行为的评判中,我与路遥没有共同的评判标准:
    显然,路遥以他自以为是的见解,加上他的想象力,以扩展思维的方式,作出了舍本求末的评判;
    而我对此的评判依据,即“标准”,是由我国泌尿外科的鼻祖,著名的泌尿外科专家吴阶平,与60多位全国泌尿外科专家共同合著的《实用泌尿外科学》所阐述的临床泌尿外科的医学规范,来支持,证明我所主张的评判的正确。
    可见,路遥的评判标准显然没有事理的合理性;更谈不上权威性。
    而我的评判标准,就目前临床泌尿外科而言,显然具有无可置疑的合理性,权威性;且在目前各个医院的泌尿外科中,该《实用泌尿外科学》仍然是其行医的范本。如果有人不相信我的命题,那就去问问相关学科的医生吧!
    可见,这就是我与路遥喋喋不休的争论的原因:路遥无视权威专家的学术规范。
   2,对该案司法审理的争论:
    显然,路遥就他那一知半解的对案情的了解,而无视《民事诉讼法》78条(“鉴定人拒不依法出庭作证的,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的规定;无视判决书认定的庭审事实(“庭审质证时,原告突然提出要求鉴定人立即出庭作证·····”)却在本案庭审笔录中没有任何文字记载;而这一事实,无可置疑地证明该“认定”显然是谎言;而这一事实,显然就是《刑法》所认定的渎职罪;而判决使当事人失去获得法定数额的赔偿,那显然就涉嫌“枉法裁判罪”,而路遥却就他那肤浅法律知识,胡扯一通。
    可见,我的论证依据,标准,是针对关键事实的法律;而路遥的依据,标准,却仍是无视关键事实的胡乱瞎扯。
    在没有共同的,合理合法的标准下,路遥还会继续与我扯淡吗?请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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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ANX -2 -3 -1 + 1 我没有参与故事中案件审理,不要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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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法第399条枉法判决。如果您认为法官有罪,可以上诉,做认定事实不清,受理了可能是对案子重新认定。做徇私徇情故意,受理了,追究法官渎职罪。你的诉求,不是都不予受理吗?老汉我认为,未出庭质询的鉴定,判决说成已经质证,就是站不住脚的,违背事实的。于是,鉴定是否存在错误,就认定事实不清。但是,这件事,被你依据判决执行为几家分享一个死亡赔偿金额,该案就宣告结案。
在时效期间,你放弃了不服的喊冤机会。事后诸葛仍然不丑,但你至今都认不清问题出在哪里。你不努力鸣不平,却纠缠网民的认为。平心而论,在乎网民的认为,是打不赢官司的。很简单的道理,连网民的不同意见都听不进去,法庭答辩就无能为力。对方诘问就不知所措,法官一眼就看穿了你几斤几两。马太福音说,不该得到的还要让他失去。那时候,赔偿就不是再加一点,而有可能适得其反。官场如战场,你是经历过的。

你多礼,与我讲法理,法理是在认定事实之后,法理是要适合法律正确,案情故事你没有公布实情,没有人陪你讲法的。谁看你倒霉的经历干什么呢?看鸡啄架,看狗咬狗,看荷花游鱼,看老鹰打兔,蚂蚁上树,看象棋比赛,再不就随意玩,闲暇作画,观花赏月,逗逗重孙子玩泥巴,哪怕是玩累了闭目养神也是好的。而你可就辛苦的多了,贪的那个累呀!陪你扯不到正题,不也枉然吗?纵然你也是一蛮三分理,只要你从法官那里尝到了甜头,获得了补偿,不也是挣钱过日子的一种活法吗?那是你的本事,没人嫉妒,没人眼馋。相反我,选择的是简单自在,没有菜,就跑一趟菜地,一碗韭菜炒鸡蛋就有了。黄绿米豆花生芝麻,哪一样都可充饥。没有像你那么累。太累了会生病的,病难治会死人的,问,你若劳而无功,身体还会好吗?席地而坐歇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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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8-12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遥:
  你应当说:“我没有参与该医案案件审理”;但这仍然是一个伪命题:你过去,现在,将来都没有资格,希望来审理这个案件;而此,并不需要解释。
   但是,你路遥对此医案的事由,审理,判决结果,却发出了大量胡说八道的吠言;而这些吠言,均一一记载于网上,不容你否认。
   而今,我就你路遥的行为根源,道出了其原因之所在;显然你路遥无力反驳,故作此“不要乱说话”的哀鸣。
    倘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奉君一席话:夹紧尾巴老实做人;学问不是用来显摆的,而是用来说明,解决问题的;公心在,事好办;心不正,露原形。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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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礼平讲了一个故事,故事中江礼勇是不是甲A血友病患遗传,没有说。只说使用了治疗甲A血友病药。病历解封联他自己也不晓得,只知道出院病历,最后两天的病历缺。故事中关于病历病症治疗方案,手术方案手术记录术前体检全部隐藏。故事中诉讼理由和事实隐藏,答辩影藏,鉴定意见书隐藏,庭审将以上各项隐藏标注为见某某(略),所以,只算得无头无尾的半个故事。半个故事中漏洞百出,自相矛盾,在辩护过程中,江礼平常常站出来为他的对立面要理,几次弄得额头青筋暴涨,脸红脖子粗。找不到依据说理,拿一本书去说肾手术,故事交代是输尿管取石弹道手术,输尿管又不是肾,南辕北辙。江礼平一个原告站在为被告利益上说话,不是被收买,就是有意为自己先前自身错误打掩护。
初看还不明显,细看暴露无遗,江礼勇,从10月入院到12月6日手术前一直消炎,江礼平还说不该手术,意思是还要继续消炎,故事说江礼勇结石入院,故事说经过那么长时间消炎之后,出现肾积脓。说明消炎的结果病情更糟。仅从江礼平的辩护中,人们不竟要问,江礼平希望江礼勇到底是怎么个死法,人们又不知江礼平为什么要用拖时间的方法,不声不响地治死江礼勇。案中案不看也罢,反正与读者利益无关。江礼勇死了,江礼平除了如愿以偿,一点也不觉得惭愧,在江礼平眼里,人怎么死的无所谓,分得因一个患者死亡补偿百分之三十人民币,就是胜利,七年了,还以得胜的面貌继续得瑟。阴德既亏,胜之不武。
草帽虽敝,高高在上,革履虽新,遭人践踏,地位使然,路某理直气壮,捉笔鞭打不义之人。推理说事,要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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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9-7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 发表于 2019-9-2 12:31
江礼平讲了一个故事,故事中江礼勇是不是甲A血友病患遗传,没有说。只说使用了治疗甲A血友病药。病历解封联 ...

   路遥:
   “推理说事,要什么标准?”
    驳词:
    各位:显然,路遥的这一反问,其实就是一种肯定意思的强烈表达:“推理说事,不要标准”;言外之意,那就是“可以信口开河”。
    之所以路遥如此狂妄,显然,是路遥对山人就死者的医学问题,根据专家论著所作出的科学解释,而切底地粉碎了路遥那些洋洋大论的胡说八道;而此,路遥根本无法作出反驳而故出此狂言。
   其实,在路遥的这一命题中,其“推理说事”的含义中,本身就包含有“标准”的意思:就是那个“推理”中的“理”;而其后段:“要什么标准”,又自相矛盾地来否定前面的标准:“理”。
   可见,从慨念,逻辑看,路遥的这句话,显然就是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话。
   成语中有“利令智昏”的老话;而今,可以有“恶令智昏”的新语;因为,路遥的表演,对此作出了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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