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9012|回复: 19

不要误读“扫黑除恶”是“打黑除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5-31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次"扫黑除恶"是专项斗争,因此要连起来读作"扫黒除恶专项斗争"。将"打"字改成"扫字",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对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其意非同一般,就意味着不是点对点的去打击,后面又加上"专项"二字,可见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肅性和重要性以及持久性。
       第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全党全民之力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
      第三,过去“打黑”打得多,防得少。这次专项斗争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除恶责任,加大了行业监管和边扫边治边建工作力度。
     第四,打网破伞无疑是针对上至中央下至乡镇的公职党内外违法的腐败分子,利用职权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非法谋利而蚕食了国家政权和公信力。
      因此,早在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布了通知,1月28日中央政法委专门召开全国"扫黒除恶专项电视电话会议"将开始统一行动,至2020年结朿,为期三年,只是沒被人人知暁。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20 SS币 +20 贡献 +20 魅力 +30 收起 理由
一剑封喉 + 10 + 10 + 10 + 10 很给力!
815 + 10 + 10 + 10 + 20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9-6-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对“黑“,”打“与”扫“作为动词,显然只是修辞的区别。而张学久先生就此发表的高论,余认为只不过是在咬文嚼字罢了。
   对于黑恶势力,黑恶团伙,我们现在要发起专项斗争,显然是我们过去对其惩治乏力,而使之成为“势力”,团伙。可见,我们的行政治理体系和法律治理体系并没有紧跟社会现实;直到黑恶势力成了气候,危害一方百姓后,官方才来“专项治理”。
   所以,对过去那些对黑恶势力渎职,懒政的人,我们是不是也该“专项治理”呢?
  就《刑法》而言,我们找不到“专项”,“严惩”的法条;这或许是我们的法治特点吧?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6-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HJANX 发表于 2019-6-4 09:58
忽然有位老人说如此“扫黑除恶”。老汉我浮想联翩。想起了两件陈年旧事。1、白日点灯案1960年3月6日,四川 ...

       老师引经据典论证精辟,腐败才是黒的根源,恶则是无知的傀儡恶果,所以反腐才是扫黒除恶的根本保证!
              如握!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6-1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孙小果"死刑无效","亡者归来"一案中,涉案省市司法灯下黑引起了中央高层极为关注,暂阶段上至省高院下至市中院及监獄方面,随着案件的深挖,一连串的腐败分子相继落马留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2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小混混不都是靠腐败的保护伞横行发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6-2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9-6-1 19:40
其实,对“黑“,”打“与”扫“作为动词,显然只是修辞的区别。而张学久先生就此发表的高论,余认为只 ...

        就《刑法》而言,我们找不到“专项”,“严惩”的法条;这或许是我们的法治特点吧?
江老先生说得对,因为"黒恶势力"不是法律概念,也不是独立罪名,而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属于刑事政策领域的概念,所以你才找不出类似"专项"或"严惩"的法条。
       如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6-3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MPJBN 发表于 2019-6-2 06:56
大小混混不都是靠腐败的保护伞横行发财

         善恶报应分迟早。如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3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MPJBN 发表于 2019-6-2 06:56
大小混混不都是靠腐败的保护伞横行发财

感觉身边的混混还依然生活得很滋润

点评

不等于他沒有被纳入监视对象  发表于 2019-6-4 11: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6-4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忽然有位老人说如此“扫黑除恶”。老汉我浮想联翩。想起了两件陈年旧事。
1、白日点灯案
1960年3月6日,四川何明渊,因不满当地征粮干部太恶。官僚作风使不少农民,因饥饿而死亡。其中饿死的包括他的母亲和两个孩子。其妻因此而失踪。三个多月中,何明渊一边要饭糊口,一边去专区、省城上访反映情况,结果先后三次被收容,其中一次还被送往公安局拘押。伺机逃脱后,他制造白日点灯案。人说英国伦敦《新快讯报》有附照片的这条消息。引起了我国重视。
依据何明渊的照片蹲守, 3月12日,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前将其抓获。
起先定为属于“反革命分子”行为。关押起来。后来查出地方确实有官僚作风,改为收容劳动改造。不久何明渊逃跑了。
跑到秦皇岛又被捉。
专案组到四川了解到,何明渊的一个叔叔和大哥均为红军烈士。
国家很重视。三天后,解除对何明渊的拘留。
为了防止四川会对何明渊进行打击报复,准许何明渊在其他地方择址落户。他到了贵州,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妥善安排。
这个陈年旧事,过去了半个多世纪。
这个故事不可能发生在现在,即便还有官僚作恶,明知属于黑恶,我看也不准说这是黑。只能说权利受到侵犯,起诉可以,点灯不行。
充其量只能在无人听到的地方,小点声音说“恶”。
2、买不着黑棉线
文革时,如果要买黑色的棉线,都不许说“你店里有黑线吗?”。
人家会回答“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意思是“无”。
毕竟买线是需要的,你可以在缝制物上拆下一条黑色棉线,捏在手上。装哑巴就行。有,则付费取货走人,无,则摆手致谢。
识字的不一样,可以指一下穿衣上黑色的补丁。
进店可以说 “要斗私批修,我要买这样的棉线”。
那时,把店员说成服务员,人家一边寻找一边说:“为人民服务,”
这里着急催货,说:“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反正人家没有找到,热情地叫你到其他地方去看看,看那里有没有卖剩余的,这种棉线已经不进货了。人家却不这么说,也像在背诗词“黄鹤知何去,剩有游人处”。
买线的顾客心想“你倒是给我找找哇”,口里也不这样说,
却说“从头越,从头越!”。
还是没有。
顾客拔腿就走,想赶早到别处去买,
也说:“从头越,从头越!”。
连一句再见!谢谢!的礼貌用语都不会。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6-7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9-6-1 19:40
其实,对“黑“,”打“与”扫“作为动词,显然只是修辞的区别。而张学久先生就此发表的高论,余认为只 ...


        不喜欢江老先生9楼这段述评中的;"其实,黑恶势力和团伙大都与***有或多或少的关联。曾经,作为***代表的鲍和生侓师就我与供电局的官司(其当时是我的代理人)说过:“如此判决,那宿松就没有日头了!”而我当时曾想秉烛日游;且这一案件经过了...·"  发表于 2019-6-7 19:08
       隐去实名而用***这种符合,不应是老先生本性,光明正大讲真话怕鬼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4-19 17:06 , Processed in 0.024534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