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资金”挪用被河塌乡纪委“合法化”》的回复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河塌乡党委高度重视,由乡纪委牵头成立调查组,对贴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乡党委。乡党委根据调查结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予以研究,对安元村村委会挪用扶贫资金的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给予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余昔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余昔保村党总支书记、总支委员职务,责令停止履行村委会主任职务,村委会主任职务按程序依法罢免;给予村党总支委员高荣华党内警告处分,免去高荣华村党总支委员职务;给予村党总支委员陈琼迪、陈胜荣、村委委员计生专干张小霞等三人诫勉谈话处理。
中共河塌乡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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