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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计量监督管理,维护电动汽车充电市场公平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强制检定对象与范围 直接面向社会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贸易结算用电动汽车充电桩(含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家庭或单位内部使用等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非营利性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列入强制检定范围。 二、强制检定机构 安庆市计量测试所,咨询电话:0556-5365030。 三、强制检定工作实施 各充电桩运营单位应及时对所使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登记造册,报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时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业务协同门户”平台预约申请检定。 四、落实主体责任 自2026年8月1日起,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在采购新的充电桩时,充电桩须同时符合GB39752-2024《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GB44263-202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各运营单位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营行为,守法诚信经营;同时,应主动向社会作出诚信计量、价格自我承诺,及时处理计量、价格投诉纠纷,主动整改违规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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