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孤独 发表于 2024-4-19 22:45

宿松一珠宝店因虚假“有奖销售”被处罚

      近期,宿松县靓影珠宝首饰店以虚假的“有奖销售”方式销售商品及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松府行复〔2023〕3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虚假“有奖销售”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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