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港航管理中心渔船检验范围公告
根据2024年2月6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安徽省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业务范围的批复》(海船检〔2024〕19 号),宿松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获批为D类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现将经核定的宿松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渔船检验业务范围公告如下: 1、负责辖区内 12米以下(含 12米)内河渔业船舶的设计图纸审查、检验及发证工作; 2、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3、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宿松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4月10日
小船要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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