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8-8-30 19:04

错拿

         声明: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与今天网上的“错拿”,没有相同之处;今天发表,没有为今天的“错拿”暗示辩解的意思。
      时间:1962年初夏;人物:我父。
      事由:我父到我四叔家叙情,逗留了几天,离别时,四叔赠送了些蔬菜,叶子烟,还有一块腊肉,估计有3斤,一小罐猪油(这在当时很难得)。在回家的路上,在重庆市北碚汽车站下车时,与另一乘客的背篼拿错了(那时重庆人普遍都以背篼作为装东西的工具),在我父亲上了另一辆车时,才发现错拿背篼,就立即下车寻觅自己的背篼;而此时,另一乘客发现自己的背篼不见了,立即向警察报警。当其人发现我父亲正背着他人的背篼往车边来,立即抓住我父亲,说我父亲是贼,不由分说,立即送往派出所。而我父亲的背篼,则被后来被交到派出所。
      经清点,那人背篼的东西没用我父亲的东西贵重,只是一些蔬菜而已。显然,这次错拿,没用什么难度就可以澄清。但我父亲背篼里东西,引起那个所长的贪念,故意认定我父亲是小偷,把我父亲关进拘留所;几天后,改送遣返所。而我父亲的东西,则被所长吞了。
      在当时困难时期,偷窃,流浪的人多,拘留所,遣返所里的人比较多,居住条件很差,我父亲病了。期间,没有任何治疗。十几天后,父亲被遣返回了家。其实,从北碚到我家水土镇,只有10公里。
      回家后,父亲立即到县医院就诊。医生告诉他:病情很严重,肺部严重感染,立即住院。期间,医生说:“这几天不好,你江师傅就完了(他们都认识)”。或许是上天眷顾我父亲为人忠厚,没有让他进鬼门关,但这与父亲后来得的肺癌不无关系。
      后来,我父亲给重庆市市长写信投诉;市长给与了回信,并派人核查。几个月后,重庆市公安局来信,叫我们到北碚车站派出所处理。然而,那个所长只赔了1斤八两肉票,一元多钱,其他就算了。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8-9-5 09:23

显然,所长的行为是打着公权的一种贪污行为;虽然案值不大,但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远比案值大得多。虽然区区3斤肉,一罐猪油,十几斤菜,对那个每个人一季度只有4两肉票的困苦年代,这显然是十分宝贵的;而给公权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今天我重提此事,意在提醒人们,在困苦时期,是最能检验人性的时候:不管卑微与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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