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秋实 发表于 2018-1-8 15:50

请人社局敦促企业部门退休职工补办医保


      尊敬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自去年12月份开始,经县政府批准,同意为2013年1月1日后的国有(集体)破产改制企业的退休职工补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这本是一件大好事。然而,现虽各位退休职工个人承担的部分都已上交到了各系统,但各系统至今仍未去县医保局完善缴费和确认的相关手续,所以说是好事仍未办好!!!
      众所周知,社保部门现各种缴费计费及药费报销比例均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年周期,尤其是慢性病人的购药渠道今年与往年又有所变化,慢性病患者必须要等到完全确认后才好确定购买药品的部门。鉴此,这里强烈建议县人社局务必要尽快积极有力地敦促县供销社、经信委、粮食局……等部门要尽快到县医保局去完善相关手续,切实尽快将好事办好。
      这也是践行习总书记关于"一切要让人民群众满意"理念的具体行动。诚望做好,不胜感激!!!




江南梦客 发表于 2018-1-10 15:23

据了解,县供销、经信委、粮食局等主管部门就单位缴费部分正积极筹资中,人社局时刻关注该项工作进度,同时也多次同各主管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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