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为退休职工办理职工医保提供方便
首先,要感谢宿松县人社局(医保局),积极协调,落实政策,决定为2013年1月份后退休的企业职工,补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其中有一个美中不足,就是,我县原合作商店这种企业,早年已不复存在,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原职工的档案等资料根本无法找到。
因此如果要这些60多岁的老人去找全这次补办职工医保的全部资料,将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本人在此建议县人社局(医保局),要将好事办好,在确保不出差错的前提下,适当为这些退休老人简化一些相关手续。以上建议,望予采纳。
希望医保局能适当回应! {: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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