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致远
发表于 2017-9-11 21:03
既然是实名举报,内容应该属实,更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阿宏
发表于 2017-9-11 21:22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情节恶劣是构成犯罪的!
杀手锏
发表于 2017-9-11 22:59
说实话,我感觉这不是简单的关系,应该是民间放利借贷的关系,大有互咬之势。
专治老懒
发表于 2017-9-12 08:04
{: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打击'老赖”
ILYPQ
发表于 2017-9-12 09:02
既然法院已判决,叶胡二人在东北新城的老房子已被查封,为什么东北新城拆迁办知法犯法,不与法院沟通就私下与叶胡签订拆迁协议?
ZKVSN
发表于 2017-9-12 10:03
胡叶二人唯利是图,丧尽天良,无视法律,宿松县东北新城拆迁办和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也难辞其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以习主席为核心的依法治国的今天,相信宿松不是法外之地!正义一定会得到伸张!法院判决一定会执行!
NPGUK
发表于 2017-9-12 10:33
法院领导出来答复,是打算和稀泥还是帮老百姓解决问题?
NPGUK
发表于 2017-9-12 10:34
试问宿松东北新城拆迁办相关人员,你们明知胡叶二人张屋组房屋早已被执行申请人保全,被法院查封,贴了封条,为何不与法院联系,不与执行申请人沟通?你们这样无视法律,肆意妄为,是想让宿松东北新城拆迁办凌驾于 “执政为民,依法行政” 的宿松县人民政府之上,还是想让公平、公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屈服于东北新城拆迁办?但可肯定:你们与胡叶私交深厚,或受贿得利,或领导撑腰。你们就这样胆大妄为,循私枉法,知法犯法,严重损害17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NPGUK
发表于 2017-9-12 10:43
{: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
SEYRL
发表于 2017-9-12 10:51
我看楼主们在这说没有什么用了,现在中纪委都是直通车了,还不如发至中纪委,看看到底是那里出了问题,让他们查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