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农民 发表于 2017-9-1 10:14

[法律故事] 肚皮惹祸该怪谁?


    八通地区自从通了地铁,居住人员日益增多。一到上下班时,八通地铁站是人山人海,人们几乎是踮着脚“坐”地铁。
  要说挤地铁,身强力壮的小伙还能凑合,可要是孕妇那就苦了,白领李梅就是其中一个受难者。她每天早晨挺着一个大肚子,艰难地随着上班的人流挤进车厢,从起点站一直挤到终点站,确实非常辛苦。好在如今还是好人多,大家一见大肚孕妇,都会纷纷站起来让座。
  今天,李梅一上地铁,马上就有个小伙子站起来让座,李梅甜甜地说了声:“谢谢。”就心安理得地坐了下来。
  此刻,李梅心里乐开了花,回想起以前在地铁里摇摇晃晃,挤来挤去的日子,李梅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暗说:肚皮啊肚皮,你可真给力啊!
  不久,地铁终点站到了。今天,李梅出门有点晚,她怕上班迟到,于是侧着身用力往外挤。突然,有人一声惊叫,李梅感到人群静了下来,而且静得有些异样。李梅用眼一扫,发现众人惊诧的眼光都盯着她的肚皮。她再一低头:妈呀!只见一个松松垮垮的、像肉皮一样的东西耷拉到了自己的上衣下面。有个大妈过来,抓过那个东西,一看,就笑了起来:“嗬,这个肚皮的两头还连接着腰带啊。”众人明白了,原来是假肚皮啊!
  地铁里顿时炸开了锅,众人发出了嗤笑声,刚才给李梅让座的小伙儿讥讽地说:“大姐,你这骗座的技巧可够高啊,连高科技都用上了!”有人紧接着谴责道:“都像你这样利用别人的同情心,今后谁还给真的孕妇让座?”
  李梅在众人的冷嘲热讽中,狼狈不堪地下了车。
  李梅原以为这个小风波就这样过去了,但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更闹心的事还在后面。
  第二天到了单位,人称“八卦女王”的同事小王神神秘秘地凑过来说:“李姐,你可太有才了,你现在可是名人了!”同事小张也凑过来说:“李姐,有关于你的话题在微博排行榜上可是第一名哦。”李梅云里雾里地不知道她们到底在说什么,忙打开电脑看个究竟。只见微博的头版新闻就是“假孕女郎肚皮露馅,众人围观耻笑骗座”,下面还附有李梅在地铁里的照片,并且这条微博在一夜间就被疯狂转发了一百多万次!再往下细看,批判谩骂的话一大堆,更有甚者,建议大家对此极品女进行人肉搜索,于是后面有人紧跟着就贴出了李梅的姓名、住址和单位!
  李梅正看得心惊肉跳,主任过来了,他铁青着脸,把李梅叫进了办公室。当李梅从办公室走出来的时候,彻底蔫了,主任的话在耳边不停地回响:“你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我们公司的形象,经研究,公司决定辞退你!”
  李梅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家里,四岁的女儿哭着跑过来说:“妈妈,我恨你,班上的小朋友都说你是大骗子!”这么快啊,假肚皮的事,在幼儿园家长中间也传开了。
  此刻,李梅的肠子都悔青了,原想上班路上有个座,能轻松点,结果弄巧成拙,丢了工作也失去了家人的信任。这一切都该怪谁呢?李梅越想越难过,不知不觉恨起向她推销假肚皮的网上经销商!
  以前,李梅每天都挤地铁,挤得她疲惫不堪。她很想念自己怀孕期间的“公主”待遇。说来也巧,有一次,李梅在网上看到一条关于转让“孕妇硅胶肚皮”的论坛帖,宣称戴上“硅胶肚皮”后看起来与真的孕妇极为相似。李梅当即与帖主联系,最后在网上以300元的价格成交。当李梅收到邮寄的“假肚皮”后发现,这玩意儿做得挺逼真,第二天就把它捆在身上去了地铁站,一试还行,还真能骗人。
  谁想到乐极生悲,她靠投机取巧骗了没几天的座儿,就遭此“飞来横祸”。李梅怒气冲冲地找到那个论坛,想要退货,没想到那篇帖子已经被删除了。没办法,她拿着“硅胶肚皮”,找到工商所投诉。她认为,这次“露馅事件”是因为“硅胶肚皮”的质量不过关所致,因此强烈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名誉和经济损失!
  工商所的小王听完李梅的“惨遇”后,忍住笑说:“对不起,女士,您这个投诉请求,我们没办法受理。”“什么?难道我买东西吃了亏,工商所就不管了吗?”小王见李梅还真是法盲,就做了认真的解释,听完小王一番话,李梅的脸顿时由红转白,一下蔫了。
  律师点评:《肚皮惹祸该怪谁》故事涉及一个法律问题,即消费者维权的范围。根据《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第2条款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而故事中李梅所购买的“硅胶肚皮”显然不属上述范围,其不良消费行为不仅超出了“生活所需”,且理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果后果严重,甚至还可能受到刑事方面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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