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7-5-29 17:15

阶梯水价在我县实施的无理性


      根据该文所称:“(增加的水费收入)可用于供水企业实施户表改造;弥补供水成本上涨和保持第一水价相对稳定” 的说辞,由此可以推断出,或认定为:是自来水厂(我县的,或全省的都可以)根据《行政许可法》,向行政部门申请了行政许可,要求按阶梯价增加水费收取。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申请人 “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的规定,就我县而言,我们看不出,也不相信县自来水厂有找得出增加水费收取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请注意:自来水厂是企业,是按商业公平原则运作的法人。如前文所言,县自来水厂没有事实依据以证明增加其有收费的事实;更没有法规依据予以证明。
      所以,阶梯价的实施,在我县来说,是一件不得人心的弊政;也是官商之合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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