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KO中医院,秒杀!
2017年度宿松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 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历届生须有护士执业资格。
(三)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科毕业生,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科毕业生。
宿松县中医院2017年护理人员招聘公告 宿松县中医院因工作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高中起点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普通高校护理学专业。
县中医院VS县医院,有对比才有伤害!比较中医院与人民医院护士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中第十三条规定:公开招聘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条件和歧视性条件要求。首先,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县中医院为什么不招历届的毕业生,只招应届毕业生,同为二甲医院,说真的,中医院此项招聘条件是否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中第十三条;第二,中医院招聘条件中,具有高中起点大专 “中” 高中起点四字是否具有歧视性,为什么条件不是受国家承认的所有大专学历,难道别人辛辛苦苦花了两年时间有中专升到大专是空度光阴,那一张由国家发的学历证书是一纸空文,如果是,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由大专升为本科也是白费的,既然都是没有用的,那么国家教育部门为什么要开设专升本或者中专升大专。
由此可见,中医院对县医院这场对决中,中医院完败!简直就是秒杀,中医院毫无还手之力!
“歧视”或明或暗始终存在! 中医院就是不如人民医院,看看人家人民医院讲话就是有水平,多文明,再看中医院发的公告横看竖看就是不舒服,领导不作为! 个人认为中医院就医环境和医生护士的服务态度比县医院不止好一点点啊! {:5_220:}{:5_220:}{:5_220:} {: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 几年前我女儿患了眼疾,到县医院就诊,人家随便看了下说是角膜炎,吃了一星期的药没效果。再到中医院,人家认真查看后发现是泪囊堵塞。记得当时县医院两个医生都是本科,中医院一个专科一个中专,通过这件事说明并不是文凭高医术就一定高,认真负责的态度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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