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党员 发表于 2017-5-15 15:33

1046 发表于 2017-5-9 18:14
齐洪波,你不要以为王某可以保你,说不定他自身难保。我们也 ...

齐洪波是门面房,一城管理好坏与他无关,但他的目的达到了(1二期后面无序开门,2用光业主公用资金)。恐怕当初选他的人都后悔吧。

寒梅 发表于 2017-5-1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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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梅 发表于 2017-5-1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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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梅 发表于 2017-5-20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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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梅 发表于 2017-5-23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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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那玩意 发表于 2017-5-26 16:53

关于“一城小区前任业委会拒不交账,这个到底谁来管?”的回复

“宿松一城业主”网友:
您于5月2日给县委王华书记的来信我局已阅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2017年3月11日已对睦邻佳苑小区上届业主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出了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7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新当选的业委会主任已向我局反映了信件中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回复。
2、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履职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予以移交。拒不移交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其移交。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本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业主委员会、业主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其移交。
3、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上一年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应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要求业主委员会予以纠正。经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综上,睦邻佳苑小区上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相关资料和帐目,可请求孚玉镇、大河村督促其移交;若发现睦邻佳苑小区上届业主委员会在经费收支方面存在问题,经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经审计后确实存在问题的,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信件的回复,如对回复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局联系,电话:7821604。



宿松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浪迹天涯人 发表于 2017-5-29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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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天涯人 发表于 2017-5-29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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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梅 发表于 2017-5-3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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