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6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安徽省2016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 赔偿数额
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6元/年
2015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7234元/年
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21元/年
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975元/年
2014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0894元/年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60周岁以下538720元
61—75周岁26936元/年×年限
75周岁以上134680元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60周岁以下216420元
61—75周岁10821元/年×年限
75周岁以上54105元
丧葬费25447元
伤残赔偿金城镇居民26936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农村居民10821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被抚养人
生活费城镇居民17234元/年×年限÷份额
农村居民8975元/年×年限÷份额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营养费30元/天
精神抚慰金不高于8万元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发布日期:2016-2-25
安徽松圣律师事务所 叶海军律师 电话:18255638148(微信号)
奶奶个蛋,这发的有点伤感
你是律师?61-75这是什么标准.是不是61岁的老人就只赔偿14年? 这叫同命不同价,农村与城镇差距也太大了吧!http://www.ssbx.me//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0.pnghttp://www.ssbx.me//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0.png
一路有你 发表于 2016-3-3 22:17
你是律师?61-75这是什么标准.是不是61岁的老人就只赔偿14年?
是的,60岁以上,每加一岁少一年。75岁以上一律5年
好人平安 发表于 2016-3-4 08:16
这叫同命不同价,农村与城镇差距也太大了吧!
第二十一条 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短期回农村探亲等不视为中断),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在城镇上学、生活的,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损害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农村居民,但在生效判决宣告以前因法定事由成为城市居民的,其残疾赔偿金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因同一事由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确定。 叶海军宿松律师 发表于 2016-3-4 10:25
是的,60岁以上,每加一岁少一年。75岁以上一律5年
不好意思我还是不懂,按您所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62岁的就只是75--62等于13年?我学到的这个公式不知还有效没:20-(61-60)=19年
一路有你 发表于 2016-3-4 12:43
不好意思我还是不懂,按您所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62岁的就只是75--62等于13年?我学到的这个公式不知还有 ...
60岁以下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61岁就是19年,62岁就是18年,依此类推。直到75岁及以上都是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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