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施工“误伤”居民楼被通报批评
违规施工“误伤”了小区道路和居民楼,事发3年半以来,尽管小区居民多次反映,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1月27日,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滁州市纪委对市建委、市重点局在南湖四期仿古城墙丰乐园小区段建设中的不作为问题予以通报。
经查,2012年6月,在南湖四期仿古城墙丰乐园小区段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经批准违规操作,使小区道路开裂,造成部分居民房屋受损。
小区居民多次反映,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也多次批示、调度,尤其是2014年6月30日提出明确办理意见,但始终未能得到解决,导致部分居民数次群访。
在丰乐园小区问题处理过程中,原市建委、市重点局以及相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漠视群众利益,近三年半时间都不能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引发群众不满;对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不有效执行,政令不通、政令不畅,不作为、慢作为,性质较严重,影响较恶劣。
1月27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直接责任人、原市建委总工程师戴弋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原市建委主任苏虹、市重点局原副局长朱林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市林业和园林局对南湖四期现场业主代表孙建予以严肃处理。并责成市重点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丰乐园小区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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