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耕地变建设用地竟是测绘出来的!
[爆料] 历史耕地,为何变成建设用地了?
“新安村现用于美好乡村建设用地,经国土部门测绘,为建设用地。”
九姑乡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6日
国土局不出鉴定报告,结论由乡政府出这合理吗?难道历史耕地不用尊重历史可以随便测吗?也不用经过批准等手续随便说吗?
国土局回复如下:
“7月14日,我局千岭国土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项目实施现场,对照7月8日测绘的成果图,现场厘清了集体建设用地和耕地的地类界线,埋设了明显的7月14日,我局千岭国土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项目实施现场,对照7月8日测绘的成果图,现场厘清了集体建设用地和耕地的地类界线,埋设了明显的木质界桩,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区用地界址,并再次要求用地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用地政策,不得存在违法用地。
如你对以上回复有不明白之处,请与我局千岭国土所联系,联系电话:7915296。
特此回复
宿松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16日
说是就是不是也是,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反正都是当官的说了算。
那大家以后可要多找国土部门多多“测绘测绘”,一定有你想要的结果的。 从小到大,几十年啦,经国土部门一测绘,再经乡政府一折腾耕地就变建设用地了?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5_233:}{:5_233:}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首先由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定供地方案,报市县(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供地方案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最后,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申请土地登记。
雷神。 发表于 2015-7-17 22:41
说是就是不是也是,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反正都是当官的说了算。
老兄对宿松社会现象真是很了解,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 局纪检组长传达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对新闻媒体曝光怀宁县群众反映《村中水塘遭侵占、反映多次不见效》问题的处理决定,7月13日全县深化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和县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报了县委对7月7日公职人员赌博案件的处理决定。 最高检: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为期2年